(天水市中国西部航天(太空)育种基地工作人员展示培育的新品种航茄118F1。)
两周前,关于航天育种的报道,在业界和社会上引起关注。但很多人由此生出一些疑问:航天育种、太空种子的名头很响,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看到这样的“太空产品”?
记者带着这样的疑问,再次深入采访航天育种专家,探讨阻碍太空种子落地的原因,既是帮读者解开谜团,也是希望对航天育种产业有所裨益。
“天宫一号”即将发射,在这颗“新星”闪耀的背后,不仅仅只有人类征服太空的宏伟梦想,它随身携带的哪怕是小小的一粒种子,也有可能改变地球上人们的生活。
从1987年第九颗返回式卫星首次搭载植物材料至今,我国已经积累了20余年航天工程育种科研及产业化的实践经验和成果,2006年,发射了世界迄今为止唯一一颗专门用于航天育种的卫星“实践八号”。
在红红火火的产业化号角声中,人们试图寻找身边航天育种产品的身影,但似乎难得一见。在一些业界人士眼中,航天育种产业化已经逐步展开,但还需要将“面”铺得更开、更广。显然,“太空种子”落地的速度太慢了,那么,到底是什么阻碍了航天育种产业化的脚步?
搭载过393个品系,育成并通过鉴定的新品种仅有70多个
甘肃天水航天育种基地是西北唯一一家省级航天育种工程中心,也是国家星火计划、航天蔬菜生物育种重点项目承担单位,目前已有辣椒、茄子、豇豆、番茄等26个航天育种新品种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其中20个品种获得省级新品种认定。
该基地负责人包文生介绍说:“选育成功的航天新品种,粮食大概需要8—10年,蔬菜是4—6年,而通过各地试验示范可能还需要1—2年。我国2000年之后逐步有大批航天品种开始审定(认定),而从试验、示范、推广到产业化还需要较长的时间。”
目前,我国拥有经过太空搭载的农作物共计9大类393个品系,育成并通过国家或省级鉴定的新品种仅有70多个,更多的新品种还处于试验示范阶段,离大规模推广从而实现真正的产业化,还有一定距离。
“航天育种其实和常规育种一样,必须经过田间选育的必要步骤和过程,选择遗传性稳定、综合性状好的种子带上太空。之后还要在地面上进行不少于7—8代的种植,使其优良的变异性状能够稳定遗传,才可以获得优良的变异品系。”神州天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庞欣介绍说,航天育种的最大优势就是利用比传统育种更少的时间,创造出大批优质的种质资源。
然而,新品种的培育时间太长,也成为行业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此外,由于航天发射对重量“锱铢必较”,我国每年航天搭载的种子依然很少,分摊到研究机构,每次搭载量只能以克为单位计量,难以形成规摸。
“搭载市场不规范,影响了产业化进程”
有业内人士认为,育种单位只要能向航天发射机构缴纳一定搭载费用,就能实现远比现在多的种子搭载量, 研发进程就会加快,即可推动我国航天育种产业化的进程。
但是主要培育太空花卉的深圳市克隆苗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陈肖英则认为此举不妥。“太空育种必须由有实力、可靠的企业或研究机构执行。航天育种近两年才得到一定的认可,如果一旦放开搭载限制,明码标价招揽投资者送种子‘上天’,可能引发市场混乱。”
中国农业科学院航天育种中心主任、国家航天育种工程首席科学家刘录祥研究员介绍说,目前种子搭载已经实行商业化运作,航天部门以1克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给不同的种子搭载标价。
2006年“实践八号”卫星上装载了粮、棉、油、蔬菜、林果花卉等9大类2000余份约215公斤农作物种子和菌种,搭载数量和种类是我国自1987年开展航天育种研究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有单位借机以非正常渠道招揽公司搭载种子,承诺提供一份‘搭载公证书’,很多都是骗人的!”刘录祥气愤地说,“2008年‘神七’上天,有机构收了几十公斤的种子,但‘神舟飞船’有自身任务,根本不可能搭载那么多重量的种子。”
2006年7月17日,《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关于禁止在实践八号航天育种卫星上进行商业有偿搭载的通知》明确指出:实践八号航天育种卫星工程是国家基础性科研工程,卫星装载的育种材料由农业部面向全国免费征集,并负责筛选、装载和进行地面育种试验,其它单位均不得在实践八号卫星上进行商业有偿搭载服务。
“各种承诺花钱可以搭载的传真、邮件五花八门,很多都是冒牌机构发出的虚假广告!搭载市场非常混乱,亟须规范,应该建立公开、透明的渠道,国家统一定价!”刘录祥说,“搭载市场的不规范,影响了产业化的进程。”
科研院所的育种成果有时局限于实验室或小规模种植
任何产业健康发展都需要完备的产业链,然而目前,航天育种产业化的推动者主要是科研院所,但科研成果的下游即产业化又出现了脱节。一些科研院所或高校,精力主要集中于选育,市场后期的推广却无力顾及。
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张占路说:“科研院所的育种成果有时会局限于实验室或小规模种植。例如小规模种植的结果显示新品种产量将提高30%,但经过田间开放环境的考验只能达到5%—10%,远未达到预期效果,影响了产业化进程。”
张占路坦言,产业化必须有产业化基地,要形成项目计划书,组建专门团队,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目前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向地方农业局、科技局寻求支持与合作,为高产量的长豇豆、全雌性的小青瓜、绚丽多彩的太空花卉、营养丰富的太空螺旋藻等新品种积极争取政府性用地。“我们可以与农户签订制种承销合同,向农民提供良种,收获期再收回进行种子销售,利用‘公司+农户’的模式取得双赢。”
“国内种子企业有8000多家,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仅100多家,大部分企业没有完整的产业链条。品种是农业科研院所买来的,种子是农民生产的,企业就是收购种子并加工包装、销售。售后服务也并没有跟上。”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马淑平表示,基础研究如何支持后续产业,如何提高商业化育种水平,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在刘录祥看来,真正的问题在于推广。“好的品种需要政策施行,优异品种也要下大气力让农民了解,进行区域示范。企业则可以从前期或示范阶段投入研究经费。”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58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航天育种技术试验基地和新品种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批种业板块核心基地逐步建立,以北京为核心示范区,以海南、甘肃、深圳、黑龙江、福建等为推广示范区的全国范围发展格局已经形成。
航天育种新品种亟须规范的产权保护
航天育种被视作朝阳产业,但近年来市场上鱼目混珠的太空种子让人“退避三舍”。陈肖英认为,经过太空搭载的种子不等于太空新品种,不一定是稳定可靠、具有高变异率的培育对象。
“比一般花朵漂亮的‘太空花卉’容易识别,但蔬菜或粮食从外观上很难辨识,有些人很容易借‘太空’名义欺骗农民。”陈肖英说。
张占路表示,作为一种多学科、高成本、高科技的育种手段,航天育种的新品种也需要产权保护,亟需加强市场规范。进入推广阶段的品种必须经过国家或省级品种审(认)定,“同时也可借鉴食品包装上加印QS标志(经国家强制检验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未获该标志者不得出厂销售),对航天育种的成果也进行专门标注。”
他建议,从国家部委层面设立专门的航天育种的行业协会,也可由相关执行单位进行单独或联合进行申请保护新品种。理清航天育种成果的登记和认定的程序,并就相关产品的销售和认证进行规范。
今年年初,“航天工程育种技术及产业”纳入国家“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去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11条政策和保障措施。指出要“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虽然政策上逐渐倾斜加大扶持,但从育种到产业化的推动并不是很明确,还未涉及具体到市场等实质性的产业化问题。”不过,令张占路欣慰的是,这将改变一直处于分散研发、局部示范和小规模产业化的航天育种格局,进一步促进航天育种产业的做大做强。